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结合“双协理”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村干部担任法官协理员参与执行调解,仅用一周,高效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2020年10月,被执行人林某驾驶摩托车搭载申请人李某。行驶过程中,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在事故中造成9级伤残。通过法院判决,林某应赔偿李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林某未主动履行。2022年1月17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便于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去林某所在的村组调查其经济状况。林某所在的村落十分偏远,车辆无法进村,执行干警只能步行前往。该村村支书、法官协理员王书记闻得法院前来执行的消息,怕执行干警迷了路,主动前往主干道上迎接,并介绍了该村与林某家的一些实际情况。
据了解,包括林某在内,这些村民都是近年来从外地贫困地区迁移而来,经济条件普遍较差。王书记表示,虽然林某不在村里,但可以配合法院一同做林某父母的工作。经过努力,林某的父母表示希望对方做适当让步,并会克服困难积极向亲朋好友借钱进行赔偿。有了这个基础,执行干警趁热打铁迅速联系申请人一方,告知执行情况并转达林某父母希望和解的意思。
最终,在执行干警及村支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就赔偿金额及履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1月25日上午,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林某父亲当场支付了首期赔偿款5万元。
年关将至,吉水法院针对交通事故、劳务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主动联系基层党组织,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协助执行作用,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