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快速妥善解决企业之间纠纷,消弭企业涉诉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南昌某设备公司向江西某服饰公司分两次提供价值498481.4元的机械设备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仅收到了对方的3万元的预付款项,尾款逾期迟迟未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江西某服饰公司支付机械设备尾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加快原告企业资金回笼,避免涉诉对被告企业产生负面影响,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告企业实地走访,了解被告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多次座谈沟通。
据悉,被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自去年以来一直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公司营业额同比上升,故向原告企业购买机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但销售回款时间较长,资金链一时无法周转,暂时无力支付设备尾款,希望法院可以居中调解,给予企业一个缓冲时间。
掌握有关情况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在经过多次耐心的劝说与释法明理后,被告企业制定了详细的分期还款计划并当庭履行部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圆满化解。双方企业负责人握手言和,均表示日后要继续加强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