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虚假身份,在微信群和APP中承接货运,转手就将货物变卖牟利,实现“空手套白狼”。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据悉,彭某在被害人赵某处承接了一批近15吨冷冻鸡脚的货物运输,由赖某驾驶自己的冷藏货车将该批货物拉走后,将其中的12吨货物销赃给第三人,非法获利25万元。为给货主一个交代,彭某主动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自己运输走私货物的事实,市场监督部门遂依法扣押剩余货物。
在“首战告捷”后,赖某愈发大胆,先后准备了假车牌、假身份证、假驾驶证、假行驶证,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电话、微信,准备单独作案。被害人李某在微信群中联系上了赖某,希望赖某能为其运输10吨冻牛肉,赖某立即答应,并提供自己一系列的假冒证件以取得李某的信任。当货物装上了赖某的货车后,身披“马甲”的赖某毫无心理负担,当即删除了李某的微信并关闭了手机,而后将10吨冻牛肉转卖,非法获利57万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赖某、彭某合谋骗取他人货物后变卖获利已构成诈骗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惩治诈骗犯罪,根据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