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警!一男子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22-04-26 08:52:16


    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袭警罪案件,据悉,该起案件系吉水首例袭警罪案件。被告人周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17日19时,吉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遭到被告人周某殴打,随即派民警刘某、辅警李某、周某三人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一身酒气的被告人周某自行坐上警车的副驾驶。在民警要求其下车坐到警车后排时,周某不配合并开始辱骂民警,并将辅警李某推倒至路边花坛中。随后在民警对周某采取措施过程中,被告人周某采用手抓、脚踢等方式暴力袭击现场民警及辅警,导致多人受伤,经鉴定有两名辅警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两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袭警罪。被告人周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赔偿了受害人损失。综合其犯罪情节,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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