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当事人家属捧着一面印有“为民解忧、尽职尽责”的鲜红锦旗,就在吉水法院大厅等待着。经询问,原来她是专程来向该院执行局陈法官表示感谢的。“感谢吉水法院,感谢陈法官,是你们一心为民,为我们执行到了赔偿款,我要给你们送锦旗,谢谢你们!”
张某系一名装修工人,在为某装饰公司进行装修工作时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致其重度智能损害三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因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张某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该装饰公司应赔偿其各项损失64万余元。后因该公司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查明,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此后,张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以该公司未实际出缴注册资金为由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经执行听证,本院裁定追加该公司股东为该案的被执行人。在裁定即将生效前,陈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通过反复做工作,双方都意识到张某受伤实属意外,这个意外给彼此都造成了巨大损失,双方愿意尽最大诚意去互谅互让。最终,在陈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如约支付了首期赔偿款30万元。
该案执行和解后,张某及其家属非常激动,送来锦旗对执行人员表示感谢,由此便发生了文中开头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