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保障全省深化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吉水县人民法院针对涉企案件进行了专项行动,推动了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近日,八都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真正做到了矛盾实质化化解。
2017年,被告杨某在原告吉水某物流公司处以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的方式购买了一辆货车,双方签订了车辆挂靠协议,由公司负责车辆的管理。后该车辆由被告杨某运营两年后,原告认为被告尚欠其车辆贷款、管理费等共计22万余元,经多次协商不成后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车款。诉讼过程中,被告杨某不认可原告起诉金额,双方针对运营费用、还款明细等存在较大争议,矛盾激烈。
因存在该起纠纷,案涉车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车辆的折损、保险、保养等开销不断对当事人双方产生经济损失。承办法官以此为切入点,多次开展调解工作,劝导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尽快让该车辆投入使用,做到及时止损,保障双方的根本利益。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后,原、被告双方秉承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作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撤销了对被告的起诉。
围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吉水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进一步畅通企业诉讼渠道,加大涉企案件办理力度,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