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4 15:23:26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全面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的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任务措施

    (一)建设要求

    1.人力配备。建立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辅助人员组成的结构合理的专门工作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纠纷分流、联系社区(村组)、调解指导、多元解纷、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诉讼服务等工作。工作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员额法官担任。

    2.物质保障。诉讼服务中心应当配备服务柜台、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在线音视频调解、诉讼风险评估等信息化设备,方便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职能

    1.强化工作联动。分析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呈现的特点、问题和各乡镇(街道)收案形势,向党委政府及时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围绕当地重大项目、主导产业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与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协调联动,发挥司法大数据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测预警作用,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会同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敏感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反馈和应急处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为各类纠纷调处工作提供法律指引和示范裁判案例,加强对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日常联络、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有机衔接,对调解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

    2.就地化解纠纷。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做好立案前委派调解、先行调解等工作;根据当事人请求,对经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简易案件由分调裁审团队就地开展速裁快审工作,实现快速解纷。

    3.前置诉讼服务。充分发挥“一站式”建设成果,将诉讼服务关口前移,实现诉前委托鉴定、在线音视频调解、指导立案、组织庭前会议、协助送达等审判辅助功能,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通为群众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强化信息化应用,大力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将当地调解资源全部纳入,突出抓好在线音视频调解工作,鼓励支持社会调解组织利用诉源治理工作站场地和设备开展在线音视频调解,汇聚线上多元解纷合力。利用信息化设备,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评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推动诉讼服务事务“一网通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做好部署,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建立由立案信访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实施,各相关部门主动支持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积极争取支持。本院要主动将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汇报,积极争取支持。要积极争取经费保障,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要加大与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在诉非分流对接、多元解纷方面的衔接联动,为诉源治理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诉源治理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流程、优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认同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良好氛围,促进大量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

    (四)抓好目标落实。注重工作实效,依托诉源治理工作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力争本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本院将加大督导力度,将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及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考核。

    吉水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9日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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