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吉水县白沙镇飞行村原党支部书记余某喜涉嫌贪污罪一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伟胜、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宁彬山、乡镇党委书记及县直单位负责人、村支书、社会代表等60余人现场参与了旁听。庭审中,庭审流程规范有序,氛围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人员全程观看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深刻认识到严守纪律规矩的重要性,绝不能以身试法。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余某喜先后利用担任白沙镇飞行村村委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扶贫、移民、救济等惠农领域资金共314790.96元,数额巨大。具体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申报材料的方式,骗取五保供养资金63930元;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低保补助资金82490元;侵吞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8000元;骗取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60000元;单独或伙同他人虚报粮食补贴面积,侵吞骗取粮食补贴资金80370.96元。被告人余某喜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争议焦点等进行了法庭调查,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环节细致严明、论证清晰,充分保证了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