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交物业费 情理结合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23-02-23 10:45:38



    “肖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几位业主一直把我们物业公司的人拒之门外,我们实在很难沟通,您辛苦了”!近日,吉水法院秉持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成功执结数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某物业公司为表感谢,前往法院为执行法官肖琦送上了一面“为企解忧”的锦旗。

    据悉,某小区数名业主长期以来拒交物业服务费,沟通无果后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将其告上法庭,追讨物业费和滞纳金。吉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物业公司基本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被告应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然而判决生效后,数名业主仍迟迟不予履行,该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几名被执行人主观恶意不大,大部分是缺乏法律常识:有的认为不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便能不交物业费;有的认为拒交物业费也无所谓,没必要浪费“冤枉钱”;有的出于个人主观因素,因物业公司工作效率低导致其迟迟没拿到购房押金而心生怨气。

    在深度了解各位被执行人的情况后,执行法官一边安抚业主们情绪,一边就相关法律条款向几位业主作出解释,其中特别是涉及物业的部分常用法律条款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裁定文书的严重后果;针对被执行人关于房屋质量等其他问题的法律咨询,执行法官也积极协调物业解决实际问题并就相关法律救济途径也给出了个人建议。

    在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和真诚的协调下,几位被执行人当场缴清了执行款项,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吉法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