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未果生歹念 盗窃亲属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04-07 11:19:15


    因手头拮据向亲属借钱被拒绝,江西吉水一男子心存侥幸,认为“偷家人不算偷”,从而入室盗窃亲属财物。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案,被告人叶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悉,被告人叶某与被害人系亲属,由于47岁的无业人员叶某平日游手好闲,缺少经济收入来源,又与女友交往,手头拮据,遂向其兄弟姐妹借钱并遭到拒绝,叶某便产生盗窃的念头,选择对家人下手。2022年6月、9月,其趁被害人家中无人之机,分别潜入其姐夫和哥哥家中,进入卧室,将姐夫财物5600元、母亲存放在哥哥家中的社保卡以及哥哥的铜钱、花钱、仿制银元、铜镯、手镯等财物盗走,盗得财物共计12000余元。

    家里人发现家中被盗后立刻报警,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嫌疑人叶某并将其抓获,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审理阶段,被害人鉴于亲情,对被告人进行谅解,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叶某具有的坦白、认罪认罚、前科等情节,同时,两名被害人系被告人叶某亲属,均表示对叶某谅解,且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对被告人叶某酌情从宽处理,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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