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分期购车拒还款 强制扣车兑企利

  发布时间:2023-04-11 15:42:29


    “您好,请问是罗法官吗?我是安和汽车的王某,我们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停在峡江某修理厂,请你们尽快扣押该车辆。”随着一声急促的电话铃响,执行法官在收到执行线索后,当即决定立刻驱车前往该修理厂。

    据悉,2021年6月被告李某与原告安和汽车签订《分期支付购车合同》,购买赣D67R80解放牌轻装货车一辆,支付首付款3万元后,余款103000元分3年付清。后被告李某未按期支付,原告安和汽车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需偿还原告购车款103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一直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电话拒接、隐匿行踪,经司法网络查控,发现李某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购买的货车也不知所踪,这让执行法官一筹莫展。因安和汽车负责人也从事货物运输,经常途径峡江,而李某系峡江县人,其可能会在峡江县境内的修理厂进行维修,执行法官遂建议安和汽车负责人在货物运输时顺路打听该车辆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该案涉车辆位置被成功锁定。

    4月7日上午10时,接到线索的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驱车百里赶到车辆停放维修厂,可现场情况却出人意料。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加上近期多雨天气,泥泞的路面导致车辆难以开出。此外,车辆所在的修车老板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之前的修车费至今尚未清偿。由于李某拒不露面,经过反复沟通,安和汽车负责人同意先暂时垫付修车费用,车辆由法院予以依法扣押。随着雨越下越大,执行法官在滂沱暴雨中指挥着牵引车,成功将车辆从泥泞的路面拉出,现该车辆已成功扣押至法院。

    下一步,法院将对该车辆进行进一步的处置,及时变现,以保障申请执行人安和汽车的合法权益。在日后的工作中,吉水法院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司法动能,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让司法为企落地有声。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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