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3日,吉水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指挥中心召开盗窃案退赃大会,为7名受害人共计退赔近20000元损失。受害人表示,自己的被盗金额并不大,但是法院却锲而不舍的追讨,十分感动,并纷纷对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据悉,2022年12月,我院审结一起被告人肖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审理认为,肖某多次以拉车门、砸车窗等方式盗窃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退赔数名被害人赃款近20000元。判决生效后,肖某认罪服判,但表示盗窃所得钱财均已被其挥霍,其案发前无固定收入和财产,无力退赃。随后,该案移送执行部门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调查,肖某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退赃一时陷入僵局。通过研判,法官发现,肖某与其他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存在明显不同,其没有犯罪前科,犯罪主要源于厌学、交友不慎等。虽本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退赔,但父母经济条件尚可,存在代其退赃的可能性。
为了及时为受害人挽回损失,法官及时与肖某父母联系,多次就退赃与减刑的法律规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法律后果等方面给其明法析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肖某父亲代其全额退赃并缴纳罚金。
吉水法院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在依法打击侵犯财产犯罪的同时,用足法律手段,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着力提升办案质效,有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