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成功帮我们追回剩余的货款......”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运用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吉水县某水泥制品公司于2019年3月将袁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袁某支付剩余货款30万元及逾期2年的利息。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袁某需在2019年9月底之前一次性支付货款及利息合计35万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袁某未履行义务,吉水县某水泥公司遂于2019年11月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历经网络查控、财产调查后执结到位21万余元后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袁某行踪不明,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官,我看到袁某了,他在某某处办事.......”一大早刚踏进办公室的执行法官就接到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便立即召集干警驱车赶往袁某所在地,顺利拘传袁某至法院。袁某被带到法院后,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将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袁某坚持声称自己没钱,拒绝履行。见袁某执迷不悟,执行法官当场宣读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将其送往进行司法拘留前的体检,袁某看到执行强制措施竟是动真格的,在体检时不停拨打亲朋电话凑钱履行。经过与申请人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当日一次性履行15万元款项执结该案,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袁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该案是吉水法院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强制措施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吉水法院将不断为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发力,为企业纾困解难,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