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倾情调解促“双赢” ,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3-08-03 11:19:14


    “法官,今天账上收到款了,非常感谢法院的辛苦付出,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日前,吉水县人民法院仅用一周时间,就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商事的群体性纠纷,十余家债权人顺利拿到案款,双方当事人都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基本案情】

    吉水县一家经营多年的餐饮店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上游个人、个体工商户、公司等共计十余家的各类货款总计二十余万元,债权人多次上门讨要货款未果,双方发生争执。2023年7月,多家供应商一起将该餐饮店大门锁闭,阻止其营业。为进一步讨要货款,上游供应商们纷纷到法院起诉该餐饮公司。而餐饮公司认为原告多次上门争执并强制锁门的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要求原告赔偿。

    【案件办理】

    吉水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高度重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商事主体,矛盾仍在继续,每拖一天都会造成新的损失,且该案法律关系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存在调解的基础,承办该案的分调裁审团队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参与调解。

    翌日,双方当事人相继来到法院,分别向法官陈述意见。法官耐心倾听,一边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沟通舒缓双方关系,一边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清法律责任和诉讼风险,建议双方在法律考量和商业利益之间进行平衡,共同展望未来的更好合作。随后,法院先后组织多轮电话和现场调解,对争议内容逐项提出调解意见,促进双方减少分歧、相向而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签字,并于月底履行,全程仅历时一周。

    办案人员在案件调解的过程中发现仍有几家债权人未来得及诉讼,遂通知共同参与调解,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法官寄语】

    商业贸易,以和为贵,发生矛盾纠纷应积极沟通,协力处理。从事商事活动暂时遇到困难在所难免,双方要相互体谅,换位思考,不宜扩大矛盾,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责任编辑:吉法宣    

文章出处:吉水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