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吉安市吉州区财政局局长鄢洪刚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吉安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单位9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鄢洪刚在担任吉安市吉州区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个人申请贷款提供国有资产担保、下拨安置房回购款、专项资金项目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141万元,数额巨大;未经合法程序,超越职权擅自决定用国有资产为企业主2300万元个人贷款提供担保,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财产损失20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罪名及证据展开有序辩论,法官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环节流畅紧凑、细致严明、论证清晰。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系自身党性不够,理想信念不坚定,组织观念不强,法律意识不强,愧对组织的培养,希望大家以其为戒,走好人生每一步。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