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男子分手后投毒泄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2-21 15:33:57


    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投毒方式破坏生产经营案件。

    被告人欧阳某某与女友分手后,因经济补偿问题双方产生矛盾,前女友将欧阳某某的联系方式拉黑,欧阳某某实在气不过,遂伺机报复。2023年7月,欧阳某某驾车来到前女友老家白沙镇某村,趁夜间天黑将装有农药的塑料袋丢入三个鱼塘,导致前女友父亲的两个鱼塘和同村村民的一个鱼塘内的鱼全部死亡。经鉴定,以上三个鱼塘水质中均检出甲氰菊酯成分。

    案发后,被告人欧阳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赔偿了被害人33000元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阳某某为泄愤报复,将农药投放到他人养殖的鱼塘破坏生产经营,造成他人较大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告人欧阳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故最终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欧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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