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件。2023年10月,被告人蔡某从他人处以每颗400元至600元价格购买20余颗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为谋取利益,蔡某先后向袁某、许某、胡某等七人售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共计14次22颗,收取毒资13450元,非法获利2350元。2023年10月27日,蔡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向多人多次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虑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毒资、并预缴纳了财产刑保证金等量刑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五百元。
法官提醒:2023年9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120号),其中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此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依托咪酯自2023年10月1日起被纳入列管,是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为麻醉类处方药品。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呈现出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精神兴奋等类似醉酒的情况,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如果长期并大剂量使用,容易导致死亡。
依托咪酯主要被不法分子藏匿于电子烟、香烟等产品引诱他人吸食,让人达到短暂的“上头”快感,吸食者为追求刺激会反复、长时间使用,故吸食剂量会大大超出常规的医学治疗剂量,极易让人形成依赖,严重影响滥用者个人健康及家庭和社会稳定。法官在此呼吁民众:务必提高警惕,远离新型毒品,勿要贪图一时快感,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