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酷暑 执行无阻 ——吉水法院开展终本出清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08-07 16:32:43


    无论春夏秋冬,无论严寒酷暑,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8月7日凌晨5时许,在执行局局长的带领下,吉水县人民法院13名执行干警搭乘4辆警车整装待发,闻令而动,按照既定执行方案迅速开展集中执行,对“小标的 涉民生”、终本案件、追缴司法救助款的案件进行夏日“突击”执行,为群众送上夏日执行“清凉大礼包”。

    突击上门拘传  案结人和促双赢

    戴某、周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1月,周某因资金紧张向戴某借款2万元。借款时间到期后经戴某催要,周某仅仅偿还了5000元,剩余14500元一直未归还。经法院调解确认,被告周某应归还原告戴某14500元。案件至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周某仍未履行,执行干警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执行工作因此陷入僵局。就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前夕,执行干警从申请人戴某处获知了周某近期的活动轨迹和作息规律,决定打他一个措手不及,将该案定为本次执行行动的“第一箭”。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在其家中将周某从睡梦中拘传至法院。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执行干警耐心与周某谈话教育,发现周某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最后经过沟通协调,被执行人周某当即一次性履行145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

    孙某、肖某经人介绍而相识。2009年肖某因资金周转向孙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利息9000元/年。肖某支付利息至2016年后就未清偿债务。孙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确认,被告肖某应向原告孙某清偿5万元本金及利息。案件执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肖某仍逃避债务,在多次督促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无果后,执行干警将肖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的执行威慑下,肖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3.5万元,并与申请人孙某达成和解,约定剩余欠款长期履行。至此两起案件执行完毕。

    本次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 10 人,拘传 5 人,拘留 1人,执结案件 7 件,其中履行完毕 2 件,达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25万余元。

    民生无小事,执行暖民心。吉水法院将始终高举执行利剑,扎实推进“终本出清”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在保障民生、护航发展上持续发力,用执行“力度”捍卫民生“温度”,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吉法宣    

文章出处: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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