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 为企业“重生”赋能

  发布时间:2024-08-06 16:35:36



    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化解一起涉企案件,不仅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助力企业“重获新生”。

    2017年6月,张某向周某借款100余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水电站,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了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时间。借款期间,张某未按借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周某催要未果,于2023年1月将张某及水电站等诉至吉水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周某的诉请,被告方不服,上诉至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方未履行清偿义务,周某遂于2023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前往涉案企业实地走访,并向有关部门侧面了解该企业实际状况,发现被执行企业的账面已无资金,加之受枯水期影响,水电产能严重受阻。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拍卖被执行企业的机器设备用以清偿债务,被执行企业则希望给予时间恢复生产后利用盈利额清偿债务,双方意见分歧使得案件执行陷入两难。“如果采取以往的查封后拍卖等措施,一旦设备被拍卖,被执行企业无法维持基本运转,还将面临生存危机,同时亦无法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说。

    如何才能缓和双方矛盾?能不能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给被执行企业留一条出路?执行法官做了大量的努力,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调沟通,在法官的全力斡旋下,申请人同意法院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活查封,允许被执行企业继续利用机器设备恢复生产,但不能私自处置设备。在司法保障下,被执行企业重拾发展信心,今年雨量充沛,电站的机器设备又转起来了,生产经营逐渐步入正轨,目前被执行企业已如期偿还借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吉水法院将继续优化执行举措,在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紧绷优化营商环境之弦,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权益的影响,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责任编辑:吉法宣    

文章出处: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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