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裂缝引纠纷 法官高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11-04 15:49:08



    “法官,你们可得给我们主持公道,他们出售的砖块有质量问题,我就是用了他们家的砖,导致我家新建不久的房屋墙面开裂成了危房,我们一家人的心日夜都是悬着的……”

    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八都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年初,邹伯在吉水县八都镇某砖厂购买砖块,建成一栋三层砖混式房屋并完成了装修,但在一家人准备入住时发现房屋的第三层出现一处裂缝。邹伯认为是砖块质量问题引起的裂痕,且随着裂缝的不断增大,已严重影响该楼房的安全,于是焦急来到法庭起诉,要求砖场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向原告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原告一边向法官诉说原委,一边苦诉:“我家是低保户,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才建成这栋房子,本来指望这栋房子给家里两个儿子娶媳妇……唉,我的老伴也在前不久住院了,我向亲戚借了很多钱给我的老伴治疗,现在连起诉的诉讼费都是找亲戚借的……”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先安抚原告的情绪,随后向原告分析,建筑安全事关重大,但房屋墙面开裂可能系多种因素引起,是否影响安全还未知,且裂缝不一定是由于砖块质量引起,若坚持起诉可能承担败诉风险。为进一步消除原告顾虑,法官遂决定邀请鉴定机构人员、被告一同前往当事人家中勘察现场情况。

    在查看三楼裂缝后,鉴定机构人员判断该裂缝可能是由多种因素引起,是正常现象,不影响房屋的安全使用。在听取意见后,原告仍继续坚持要进行司法鉴定,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一方面,法官向原告分析,目前并不能证明裂缝是砖块质量问题引起的,且不影响房屋的安全使用,说明裂缝只是小问题,如果继续鉴定可能带来的高额费用,希望当事人不要打“气官司”。

    另一方面,法官要求被告提供砖块的检验检测证书,详细了解其所售砖块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原告心中终于释怀,向法官感谢道:“谢谢你们,砖没问题,房屋安全没有影响就好,我心里的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了”。原告当场向法官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至此,该案圆满了结。

    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应该有温度。今后,吉水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程度满足双方当事人合法合理的权益诉求。

责任编辑:吉法宣    

文章出处: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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