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报:吉水法院保护胜诉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9-03 17:40:26


    吉水讯(谢润生、邓志勇)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在全县营造“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社会氛围,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采取张贴纸质通告和在电视台、网站、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等方式催促“老赖”还钱。

    通告规定,凡是被该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以前自觉到该院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义务,将采取四项制裁措施:一是公开曝光、罚款、拘留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三是与相关部门启动联动制约机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四是或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目前已有1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到该院进行了财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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