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依法护航重点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3-07-15 00:00:00


    吉水法院网讯 7月13日上午,吉水县人民法院干警十余人冒着酷暑依法对被执行人尹某等9栋房屋进行先予强制执行,仅用不到二小时便将9栋房屋全部拆除。

    吉水县水田乡的大部分拆迁户均积极支持国家建设并按时搬迁腾地,但拆迁户尹某等9户却因提出的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迟迟不与有关部门签订拆迁协议,严重阻碍了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

    为了确保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在7月份顺利下闸蓄水。吉水县人民政府依法向吉水县法院提交先予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受案后依法审查认为,被执行人尹某等9户拒不履行《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行为于法不符、于理不合。该院依法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并向尹某等人下发执行通知书,但尹某等人情绪激动,拒收相关法律文书并表示拒绝执行。尔后,执行人员数次找到尹某等人做思想工作,要求其配合法院工作,尹某等人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为妥善处理本案,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吉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了详细的执行预案,于7月13日再次组织执行人员到现场执行。经做思想工作,尹某等人迫于法律威严,将9栋房屋现场交付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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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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