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握”将司法作风转变落实到群众“感受得到”

  发布时间:2013-04-02 10:33:06


    吉水法院网讯 吉水法院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贯彻执行中级法院吕清泉院长在吉安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4月2日,院长办公会决定从“四个准确把握”入手,强化立、审、执全程督查廉政、作风、审务工作,改进司法作风,让司法作风转变从群众“看得见、听得见”提升到“感受得到”,由“表”及“里”、“量”到“质”的深层次的改进司法作风,达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成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亲和力。

    一是准确把握新时期司法新期待,有的放矢。目前有基层法院在不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新变化的情况下,仅从经验出发,采取不合形势变化的司法服务措施,结果是“牛头不对马嘴”,达不到预期效果。为此,该院以“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利用基层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室、立案庭司法服务前沿窗口,法官深入基层一线,进村入户、走进库区园区,与群众、商户面对面、心交心交流;将村书记主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进法院,倾听民众呼声,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新动向,及时跟进司法服务,尽可能做到“群众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是准确把握自身司法服务短板,提升内功。“知彼知已,方然百战不殆”,有些基层法院在不了解自身司法服务能力短板,盲目开展与自身司法能力相脱节的司法服务工作,结果群众得不到司法服务实惠,事与愿违,群众“嘘声一片”,适得其反;为此,该院院党组俯下身充分了解自身队伍“有多大能耐”,找出与人民群众所期盼司法需求差距、欠缺,有针对性地采取“内练”措施提升队伍司法技能,最大化发挥自身优势,确保司法服务效果最大化。

    三是准确把握“小”也能出“大”的关系,从小做起。“群众利益无小事”,有的法院不注重从细节做起、从小事抓起,抓大不抓小,不知作风转变是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结果是“做了很多”群众不认可;为此,该院强化立、审、执各环节点滴做起,从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开好每一个庭、调解好每一起纠纷、写好每一件裁判文书、执行好每一件案件做起,认真对待好每个司法活动,让人民群众从每起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司法作风的转变。

    四是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定位,主动出击。有的基层法院还存有碍于情面、害怕自揭家丑的错误思想,未认识到当前形势的紧迫性,纪检监察工作还处于被动式、应付式状态,在促进司法廉政、作风、审务建设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未及时有效跟进;为此,该院严格按照中院吕清泉院长“纪检监察在审执全程要有声音”的要求,不打折扣全面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廉政、作风、审务督查、通报制度,主动出击,从苗头抓起,查小事防大事,宁听抱怨声,绝不听哭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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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佩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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