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报:“平民庭长”王卫国:不在办案 就在办案的路上

  发布时间:2012-10-15 09:25:41


    核心提示

  他,二十年如一日在行走中办案,且70%以上的案件都是在行走中办结,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

  他,每天面对的都是张家长李家短,但他从不厌烦,深得群众爱戴。

  他,就是被群众称为“平民庭长”的吉水县法院八都法庭庭长王卫国。

  9月10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吉水县八都镇,近距离感受这位“平民庭长”的为民情怀。

    采取多种方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10日7时30分,离上班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八都法庭的接待室里已经格外热闹。

  “我在广东打工,上个月回来才知道村里移民外迁这事。我们家的老房子被拆了,所有的钱全部被他一个人拿走了。”一位男子情绪激动地说。

  当王卫国了解到当事双方是亲兄弟时,立即电话联系了乡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让他们11日上午10时到村委会来共同调解。

  接着,几位来自八都镇银村村委会第14小组的村民向王卫国递上了一份民事起诉状。这份以村小组组长为被告的诉状称,9年前,一村民外出打工,其所分到的责任田一直由其兄耕种,故原告要求法庭判令被告将责任田归还集体管理使用,并同时判令被告支付8年的农田耕种租金3564元以及判令其弟退回已经领到的5000元国家补助款。

  听完村民们的陈述后,王卫国向村民们讲解了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并告诉他们解决的途径。

  10时20分,在处理完所有来访村民的诉求后,王卫国在接待室开了个碰头会,部署了一周的工作。

  10时45分,王卫国拉着新法制报记者一起上了办案警车:“路上边走边聊吧。”

  “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是吉水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庭村共建等方式,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有利于防止矛盾激化。”王卫国在车上告诉记者。

  调解无效当场安排开庭时间

  “现在您去哪?”记者问。

  “去移民库区水田乡的孔巷村。上周与村委会干部约好了,去调解一起两户村民互相斗殴的纠纷。”王卫国将案情作了简要介绍。

  8月1日晚,村民胡某生三兄弟与同村村民胡某芽四兄弟,因一件小事引发争吵斗殴,双方各有人员受伤,胡某芽右眼受伤缝了9针。

  围绕伤者医疗费的问题,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胡某芽于9月4日向八都法院起诉胡某生,要求法院责令其赔偿医疗费1.4万余元。

  11时15分,王卫国一行到达孔巷村村支书家中,村组干部以及当事人双方都已到场。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两家是邻居,要互谅互让,因为一点小事就拳脚相向,实在没这必要。既然纠纷发生了,大家就要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王卫国用老百姓拉家常的方式展开了调解工作。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调解,见双方未能言和,王卫国当即向当事双方下达了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并安排了开庭时间。

  随行的八都法庭书记员小陈告诉记者,调解无效后当场给当事双方下达应诉通知书和传票以及安排开庭时间这一做法,是八都法庭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既避免了原(被)告双方为诉讼而反复奔波的劳累,又减轻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成本”。

  “你们是老百姓的好法官”

  14时06分,在水田乡街上草草吃完午饭后,王卫国又开始了紧张的行走办案工作。

  车辆行驶到水田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王卫国叫审判员刘春伟去郭家自然村送调解书,自己则和书记员小陈走进水田信用社,为一起库区移民房屋买卖纠纷案办理个人账户解冻手续。

  15时35分,王卫国一行来到了八都镇万石村,把一笔8500多元的执行款送到了村民刘文生手中。刘文生激动地说:“太感谢了,你们真是为老百姓干实事的好法官!”

  去年12月4日,刘文生受本村周某雇请去搬运树木,锯木工杨某违反操作规程使其被树木压伤,落下九级伤残。为此,刘文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王卫国和村组干部多次调解,双方达成由周某和杨某共同赔偿协议。

  巡回法庭调解让双方握手言和

  16时50分,王卫国带着小陈和刘春伟来到八都镇江背村,以巡回法庭这一形式,来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村组干部以及当事双方都已到场。

  “生活中难免发生一些磕磕碰碰的事,但只要双方都能本着互相体谅的原则作一些让步,就没有什么纠纷解决不了……”王卫国对双方展开了调解。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司某骑摩托车载妻子回家时不幸与本村司小某驾驶的拖拉机追尾,其妻受伤严重,住院治疗花费8万元余元。

  18时50分,经调解,司某同意撤诉,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忙碌的一天结束了,但王卫国还是没有闲下来,在电话安排好第二天一起赡养案件巡回调解的各项工作后,他才驱车返回八都。

  而此时的八都镇,早已是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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