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四评”确保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2-03-31 11:27:00


    吉水法院网讯 3月31日,吉水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按照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裁判文书评查办法》推出“四评”长效机制,确保案件质量提升。

     “月评”:各审执业务部门对上一个月报结的案件在庭、局内进行自查并填写登记表,并报交审判监督庭存查。

    “季评”:审判监督庭每季度对审执案件百分百抽查,特别是判决案件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 “月评”后,还存在问题的案件,在全院对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

    “半年评”:每半年由院里组织专人对审执案件进行全面交叉评查,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经验并在全院推行。

    “外部监督评”:采取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参与到对重点案件对进行评查,及时听取反馈信息;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和抽取案件发放质量监督卡等方式收集民意。审判监督庭及时根据反馈信息及民意调整审执管理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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