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自我“加压” 公开承诺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12-03-27 13:41:10


    吉水法院网讯 3月23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八项便民措施,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便利当事人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群众满意的新形象。

    一是加大诉前对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参与度。通过法院已与乡镇府、村民调解委员会搭建好的诉调对接平台,积极主动参与到诉前农村矛盾纠纷解决当中去,不收取案件受理费,让利于民;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为农村稳定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二是方便当事人起诉。对路途遥远的当事人,可以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立案;对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当事人,法院上门立案。三是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严格依法做好诉讼费用减缓免工作,让弱势群体能够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在边远地区或纠纷集中的地区、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库区,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五是推行执行公开,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建立执行协助网络。加强与公安、工商、房产、金融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执行协助网络,尽力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六是强化信访责任制。做到有诉必理,有访必接,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七是实行院长接待和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院长接待日,由院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对重大复杂、人数较多的集体访案件,挂牌督办,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直到问题最后解决。八是严格纪律,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规范执法行为;畅通人民群众反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渠道,公开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96-8689328),对控告、检举法官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办结后,用信函或约谈方式回复举报人。

    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便利当事人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群众满意的新形象,根据吉水县“两会”对法院工作建议和意见,吉水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八项便民措施,主动自我“加压”,让群众监督法院工作落实到“看的见、摸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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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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