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诉调对接盘活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 释放1+1>2效应

  发布时间:2014-08-18 09:34:33



    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依托吉水法院诉调对接成熟的工作经验,吉水县成立诉调联动中心,该中心由法院、政法委、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共同组成,机构设立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针对群众的诉讼纠纷,通过三调联动,减少当事人涉法上访,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在非诉阶段及时予以化解,有效减轻当事人讼累和诉讼成本,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拓展思路 以“诉调对接”为枢纽盘活“三调联动”机制

    “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是一个全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措施和制度。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就是“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的具体体现,强调充分利用调解资源和社会力量,结合法理、道理、情理,以调解方式了结纠纷、化解矛盾、平息争端,为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创造有利的条件。

    该县诉调联动中心依托诉调对接机制的工作网络,利用已设立的诉调对接工作室为平台,以诉调对接工作经验为指导,全县各村居295名法官协理员、45名法治协理员、十八个乡镇的人民调解员实现了诉调联动工作网络的全覆盖;以诉讼服务为延伸,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在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目前,诉调联动中心正着力与基层组织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形成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将矛盾消除与萌芽,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积极推进“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

    效果初显  释放1+1>2效应

    “确保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的信息沟通,以便整合资源,在‘法、情、理’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最有效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吉水法院院长王云厚如是说。

    2013年,吉水县政府安置了一批水田乡库区移民至水南镇邱陂村,该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将一部分耕地有偿地流转给移民,其中就包括已外迁至县城的邱才茂一家的承包耕地。邱才茂认为,自己的承包耕地到2017年才到期,村委会擅自将自己的承包耕地有偿流转给他人耕种,按照相关规定应返还土地流转费用3.5万元。而村委会及绝大多数村民认为,邱才茂一家于2000年就外迁了,按常理就不能享受村民同等待遇,耕地补偿款应归集体所有。因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邱才茂上访至县信访局、县农业局、省农业厅等。为此,邱才茂一家与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家人产生了矛盾,这是他自己不愿看到的,也是村民们不愿看到的。

2014年8月15日,邱才茂来到吉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意欲起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详细的情况的了解后,将老邱引导至诉调联动中心。诉调联动中心立即启动由法院、水南镇司法局、邱陂村、邱才茂参加的联席会议,法官与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共同指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村委会返还2.5万元耕地流转费给邱才茂,剩余1万元作为村公益事业建设基金,村民不得私分。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立即向法院递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法院经审查后,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文书。

    “原本都是相承祖先的一脉子孙,却因一点小事差点伤了和气,感谢政府,感谢法院”。看到老邱与村民们又重归往日的情谊,诉调联动中心化解的第一个案件就这么成功,参与诉调联动的工作人员的脸上无不泛出了笑容。

    “如果简单地走诉讼程序,不但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耗时费力花钱,最关键的是消逝于争夺之间的人间温情将无法挽回,诉调联动权衡了利益与情感,真正实现了1+1>2的效应”。参与调解的刘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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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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