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努力开创司法廉洁新局面

  发布时间:2009-10-14 16:53:31


    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举措和新要求的一次重要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座谈会的部署,必将推动各级人民法院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历来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着眼于解决当前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各级人民法院要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四中全会《决定》总结的六条基本经验,自觉将六条基本经验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下去,并运用这些基本经验来指导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不断开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中,制度建设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改革创新是时代的潮流,也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动力源泉。此次会议研究讨论的一个重点,就是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来推动制度创新,不断适应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同时,“立”、“行”并重,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也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欣喜地看到,人民法院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各项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制度正在不断地研究和制订中。充分发挥出各项制度的整体效能,确保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行得通、管得住、效果好,将是考验人民法院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的关键,也是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根本所在。

   加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可以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努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新的形势,给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要求,指出了拒腐防变的新征程、新方向。只要人民法院广大工作人员做到“常怀廉洁之心、恪尽公正之责”,以人民利益为重,以党的事业为重,就一定可以开创人民法院司法廉洁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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