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庭训:公正、廉洁、为民

  发布时间:2009-09-11 14:57:51


    人民法庭庭训征集活动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工作,结果已经揭晓,“公正、廉洁、为民”被确定为人民法庭庭训。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公布人民法庭庭训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庭训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人民法庭庭训活动。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向社会公开征集人民法庭庭训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和广大法院干警高度关注,参与的法院干警中既有领导干部,也有普通干警和离退休干部,同时,其他行业人员以及人民陪审员也积极参与,先后有数千人参与了人民法庭庭训征集和评议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截止到6月20日共收到应征作品1773件。在充分采纳各方面意见、广泛凝聚集体智慧的基础上,经过热烈评议、细致筛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终确定将“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民法庭庭训。庭训内容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主题,体现了人民法庭的职能和特点,突出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特点,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以及服务百姓、清正廉洁的职业要求;语言精炼、朗朗上口、好懂易记,便于人民法庭干警自我约束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人民法庭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广大人民法庭干警必须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严格公正、精益求精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没有队伍的清正廉洁,就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反腐倡廉是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广大人民法庭干警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人民法庭身处最基层,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直接、最密切、最广泛。广大人民法庭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解难,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做受人民群众信赖和拥护的“平民法官”。

   通知指出,“公正、廉洁、为民”充分体现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庭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人民法庭优良传统的传承与发扬,是全体人民法庭干警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

   通知要求,要在人民法庭醒目处悬挂、张贴人民法庭庭训,引导和激励人民法庭干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使广大人民法庭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法庭庭训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国人民法庭和广大人民法庭干警要谨记“公正、廉洁、为民”庭训,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人民法庭庭训要求贯彻到工作实践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努力推进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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