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此间获悉,6月29日,吉水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顺保,启程出席江西全省“七.一”表彰大会。据了解,经各级党组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比,周顺保有望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在“执行难”工作中,周顺保和吉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一道,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对象久执未结的“骨头案”,利用节假日采取执行会战,集中警力各个击破。在2008年用春节前后开展的假日执行,共清理积案308件。今年,该局共执行积案800余件,新收执行案件已执结396件,执结率为91%。对执行阻力大、矛盾激化案件,提级、指定、交叉执行,2008年该局执行省高院执行局指定案件6件,执行本市兄弟法院交叉案件8件,执行标的1600余万元。建立了“阳光执行”工程、“十项便民执行措施”和执行公开制度等,对下岗职工、亏损企业、受灾户等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并可暂缓,中止或分期分批执行。
在周顺保的带领下,三年来,该局转战全国十多个省,行程十五万多公里,共清理各类积案1500多件,执行标的达5000多万元。该局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并获中级法院集体嘉奖。周顺保本人先后被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全省法院系统 “五星级”干警、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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