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各级法院要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执行各类案件,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要慎用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积极组织当事人协商,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已经控制的被执行企业资产,要选择适当的处置时机和处置方式,最大程度地实现执行财产的价值。
意见强调,执行工作要高度关注民生,对职工安置保障、劳动争议、讨要工资报酬以及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案件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建立快速执行机制,优先执行。要优先保障申请执行人企业职工利益。
意见最后强调,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状况的调研,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及时收集执行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及与金融危机密切相关的新类型、疑难及敏感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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