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吉水县人民法院狠抓制度建设,从“软处”着手进行反腐倡廉。 “廉政建设做到警钟常鸣”,这是吉水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基调。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效能,确保司法的廉洁性,吉水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中,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公布了举报电话号与举报网络邮箱,进一步规范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坚持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院党组到中层干部再到个人,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继续推行“一把手四个分管”举措,即院长不分管人事、财务、建设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产权交易,加强对管理权的监督与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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