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今年人民法院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09-01-12 00:00:00


    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各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今年第1号文件:关于《二○○九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今年各级人民法院要着力做好的八个方面工作。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成为最高法院确定的今年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正确理解和处理“三个至上”与执法办案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影响,最高法院强调,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尤其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实施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在依法保障金融债权、依法规范经济秩序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

   另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法院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努力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加强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和司法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等,也是今年全国法院需要普遍关注和着力做好的工作。

   针对社会上反映比较强烈的少数法官违法违纪的问题,最高法院特别强调,各级法院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特别是要认真执行最高法院刚刚出台的“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有效预防腐败现象。

附:人民法院今年八项工作重点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政法工作突出问题的意见》,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落实整改方案,解决人民法院工作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努力践行“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正确理解和处理“三个至上”与执法办案的关系,认真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实施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特别要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案件纠纷,研究采取稳妥慎重的处理办法,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在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制裁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障企业发展、依法规范经济秩序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三农”问题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搞好司法服务,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审判组织配置模式,妥善处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认真研究解决各种新类型案件,确保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进一步细化宽严相济的适用标准,做好《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试点与推广工作。根据各地区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统一裁判标准,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好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打击非法集资、传销、地下“六合彩”等涉众型犯罪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妥善处理民事赔偿和量刑的关系;加强和规范司法调解工作,对调解的阶段和主体、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调解与判决的协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协调工作,积极探索立案调解的规律,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法院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

    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下大力气组织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探索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修改完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深入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探索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对上访人的救助基金制度;尝试建立司法协理网络。探索实现司法专业化和大众化相结合的新途径,基层法院可以聘请乡村、社区一些德高望重、热心服务、能力较强的群众担任司法协理员,协助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代表人民群众反映意见。

    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改革方案和实施步骤,严格落实责任,列出具体时间表,务必达到预期目标。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尤其是要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警。认真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规划,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努力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在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央相关部门对地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决定,支持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和机动编制,制定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标准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加强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和司法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建立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全国法院宣传力量,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络沟通,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人物、好事迹,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结合开展“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制订工作方案,开展丰富多彩的司法文化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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