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研究会成立大会举行

  发布时间:2008-12-15 22:54:06


    12月13日,法律语言的发展与规范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出席大会。

   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决定组建“法律语言研究会”,已报请司法部批准成为二级研究机构。何家弘教授担任会长,宋北平教授担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胡范铸、黄风等12人担任副会长。法律语言研究会的宗旨是通过法律语言研究,推动法律语言的正确使用,主要是对法律语言的法律性、语言性、哲学性、科学性研究,促进我国法治建设。

   部分法学专家和法律语言专家、学者就“法律语言之美”、“法律语言之乱”、“法律语言之治”分别进行了研讨。

   大会是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语言研究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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