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荣获全县“十优单位”称号
作者:刘四根 发布时间:2008-09-24 09:00:02
9月23日,吉水县人民法院荣获该县“十优单位”光荣称号,该院执行局局长周顺保同时荣获该县十佳政法干警光荣称号。 为在全县营造崇尚先进、弘扬正气、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新一轮的创业热情,经该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十优百佳”评选活动。经过一年多的初选和投票,吉水县人民法院最终以排名第三荣登全县“十优单位”行列。第1页 共1页
为在全县营造崇尚先进、弘扬正气、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新一轮的创业热情,经该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十优百佳”评选活动。经过一年多的初选和投票,吉水县人民法院最终以排名第三荣登全县“十优单位”行列。
责任编辑:黄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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