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联席制提升非公有制企业案件调解率

  发布时间:2008-08-28 08:23:30


    今年来,吉水县人民法院通过“四项措施”加大调解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力度,已取得明显成效。1至8月,该院共审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265件,已调解结案234件,调解率为88%。与去年同比案件数量上升15%,调解率上升43%。

    为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良性的法治环境,该院与县工商联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召开一至二次联席会议,了解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报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审理情况,为非公有制企业主提供相应的法律指导。

    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该院便及时与县工商联沟通协调,坚持有利于发展经济的原则做好调解工作,同时指导县工商联的调解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在该院的指导下,该县工商联调解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案件330余件,把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该院还邀请县工商联一起进行回访,对非公有制企业主反映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去总结,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防范经营风险。并与县工商联联合举办了2期法律知识培训班,选派资深法官对非公有制企业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主的法律意识。

    在县工商联和非公有制企业主中,该院今年还争取人大任命专门增加了2名专职人民陪审员。通过陪审员熟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情况、了解案情基础的优势,搭建了一个调解的平台。该院所审结的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中,通过陪审员参与调解结案达167件,占总数的63%。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黄小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