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审判“三三三”制调解有效果

  发布时间:2008-08-25 16:27:25


    吉水法院网讯 吉水县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审判中采取“三阶段、三借力、三区分”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8月25日,该院今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件,调解10件,判决2件,赔偿款全部到位。

    “三阶段”即把握好庭前、庭中和庭后三个阶段。该院在庭前调解以了解双方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为主,为进行民事赔偿工作打好基础;庭中调解以找准双方争议焦点为主,加大法律的释明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与案情有关的法律知识,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赔偿标准及依据;庭后调解以教育疏导为主,提醒受害方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既要合法合理,又要考虑对方实际赔付能力。并告知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可以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允许其亲属帮助赔偿,鼓励他们配合调解。

    “三借力”即借助基层组织、亲属、代理人三大外部力量。该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借助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借助被告人、被害人双方的亲属、当地有威信的人士的力量;借助委托代理人及辩护律师在调解中的力量,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求找到民事赔偿的结合点。

    “三区分”即严格区分好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该院对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的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并考虑适用缓刑;虽未达调解协议,但主动履行赔偿款的被告人,对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既未达调解协议又不履行赔偿款的被告人,对其一般不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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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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