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法治热点:残疾人保障法通过

发布时间:2008-04-28 16:29:46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联合推出。本期(4月21日-4月27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陈良宇案一审判决生效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11日对陈良宇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上诉期限于4月21日届满,陈良宇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残疾人保障法通过  

  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充实了禁止歧视残疾人的有关规定,并从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强化了对残疾人权利的保障,增强了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立法重点将转向修法

    修改和完善法律将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上的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4月25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讲座上透露。信春鹰表示,为了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不断完善这个体系,立法工作的重点要从制定法律转到根据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修改完善现行法律上来。  

■最高法院首次视频提讯死刑被告人

  4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现羁押于福建省泉州市看守所的被告人蒋华全进行了远程提讯。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首次视频“面对面”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视频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时要同步录音、录像,有利于真实客观地记录提讯全过程。

      资料收集:李富金 沈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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