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王胜俊作重要讲话。王胜俊强调,当前各级人民法院要抓紧抓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王胜俊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防线;坚持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王胜俊指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代表和委员们对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人民法院今后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梳理和正确分析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是今后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务必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和建议,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本地和本院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改进,确保取得实效。
王胜俊就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五点要求。
王胜俊说,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是要充分认识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就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王胜俊要求,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着力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有度,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冲突,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要注重调解、依法调解,充分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建立与社会紧密连接的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做好司法调解、指导人民调解、依法监督支持仲裁调解的工作。在行政审判中,要在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相对人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推行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化解机制;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以及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新型行政管理秩序的形成;要通过判前释法、沟通疏导、司法建议等措施,尽力排除各种压力和干扰,确保行政案件依法公正审理。二要着力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原则,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加快和完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努力解决好跨地区案件的执行工作。三要着力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有效地控制和减少重信重访,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做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的各项工作,尽快完善再审案件办理程序,完善依法纠错的申诉审查和再审监督机制,逐步把涉诉上访引导到依法申请再审的轨道上来。
王胜俊强调,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一手抓好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一手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司法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素质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要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思想政治建设。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始终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共同的思想基础,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以全面提高法官各项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不断提高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融入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更加准确全面地运用法律,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以密切联系群众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人民法官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要有群众观念、群众感情,善做群众工作,能与群众打成一片。要以良好的审判作风树立和保持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要以公正高效权威为目标,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要以德才兼备、公道正派为标准,建立健全公平的干部选拔使用制度。
王胜俊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防线。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是党通过司法途径服务人民、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基层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形象甚至是党的执政形象的认识。各级人民法院务必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尽最大努力逐步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王胜俊强调,要坚持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重点提高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要严格执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不断改革和完善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还要依法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听取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新闻舆论的意见和建议。
王胜俊最后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提出的“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从我做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要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好表率。要在工作上作表率,在作风上作表率,在服务上作表率。
姜兴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今天的会议意义重大,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结合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做好系统内部的传达贯彻工作,及时组织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王胜俊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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