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改革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别国模式

  发布时间:2008-03-13 16:57:59


    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景汉朝作客中国法院网网络直播时说,中国司法改革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绝不能照搬别国司法制度的模式,也不能简单地以外国的发展模式来评判我们的成败得失。

    景汉朝介绍说,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相继掀起了一股司法改革的浪潮,这些国家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与改革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但主要都是对诉讼程序的改革,而不是对司法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他们改革的目标,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让民众更便利地利用和接近司法,同时实行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景汉朝分析认为,这些国家司法改革给我们的主要启示有两点:第一,司法文明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的共同的文明成果,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进步价值观。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司法文明,不仅不排斥任何形式的司法文明,而且要吸收其成功的做法。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借鉴世界文明的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第二,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司法改革的道路是不同的。中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很不平衡,我们的司法改革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珍惜自己的实践成果,借鉴但绝不能照搬别国司法制度的模式,也不能简单地以外国的发展模式来评判我们的成败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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