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推行“双向选择”人事改革

  发布时间:2008-02-22 23:58:10


    2月22日,吉水县法院出台了《院机关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实施方案》,决定对本院机关审判和执行部门人员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建立论德才、重公认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增强队伍活力。

    此次参加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部门及人员为,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及其所属在岗人员。对第一轮双向选择中落选的人员进行第二次选择,经两轮双向选择各部门仍有空缺的岗位暂作为空岗,两次落选的人员确定为待岗人员。对待岗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后,有空岗的部门同意接受的可以上岗,仍不接受的由领导小组作出处理。

    为确保这次“双向选择”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王云厚任组长。要求各部门在选人时,要讲政治、顾大局,按照用人原则和工作需要来选人用人,不得搞人情照顾,不准借机拉帮结派或打击报复。对违纪选人或违规操作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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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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