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拟于2008年第四季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教授任本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主任。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了从理论上进一步探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问题,进而形成一批方向明确、目标科学、思路清晰、论证有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决定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作为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参考选题范围见附件)。
欢迎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律师以及政法院系、法学研究机构的师生踊跃投稿(法院系统的论文征集由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报送。法院系统人员不得与法院系统外人员联名以个人名义报送,否则一律不得参评)。来稿必须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力求做到选题对于审判工作、司法改革或完善我国法律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论文字数一般应在6000字以上、10000字以下(含注释)。凡不符合字数要求的论文、注释不规范的论文、已公开发表或者已获奖的论文,不得参评。来稿一式六份并请附论文独创性声明、内容提要和作者简介。论文用A4纸打印,并在封面左上角注明“全国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征文”字样,论文作者的姓名和单位不得在论文正文中出现。来稿必须注明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参评论文的软盘,软盘采用word文挡格式。来稿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20日。届时最高人民法院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论文评选委员会,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论文奖。获一、二等奖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本届学术讨论会。
另,为了隆重纪念学术讨论会成功举办20周年,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使广大法官积极参与、关注学术讨论会,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决定推出“我与学术讨论会”征文活动。(具体要求请访问http://njc.chinacourt.org并登陆“学术研讨”栏目查看)。
来稿请寄: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一号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邮政编码:101100
联系人:金俊银 曹全来
联系电话:(010)85259087 85259101
投稿专用电子信箱:fyxstl@sina.com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全国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题参考范围
一、司法职权理论比较研究;
二、司法职权配置与运行机制研究;
三、司法职权制约与监督机制研究;
四、审判组织制度问题研究;
五、司法保障体制改革研究;
六、规范司法行为问题研究;
七、我国法官教育培训改革与发展;
八、信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九、涉讼群体纠纷处理机制研究;
十、司法公正问题研究;
十一、司法高效问题研究;
十二、司法权威问题研究;
十三、我国宪法实施的相关问题;
十四、中国案例指导运作机制研究;
十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十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
十七、我国民商事法律(物权法、公司法、破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实施问题研究;
十八、侵权损害赔偿疑难问题研究。
来源:中国法院网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