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发布时间:2007-12-05 11:22:47


    在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5周年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10周年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是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这一主题鲜明地阐明了弘扬法治精神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标志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我们党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务。在前不久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是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题。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这“三个必然要求”,鲜明地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标志着我们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站在世界文明发展的历史高度,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深刻认识和理论创新。

   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意味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进入一个新境界。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下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是我们党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弘扬法治精神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价值追求,又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面貌。弘扬法治精神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是贯穿于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条“红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推进,需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引导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通知的要求,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活动和法制宣传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为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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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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