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部法规11月1日开始实施

  发布时间:2007-11-02 14:12:52


    据中国法院网统计,11月1日,将有23部法律、规章开始实施,其中法规8部,地方法规15部。 

    将于11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强化了非常状态下政府的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权益。该法律明确规定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财产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政府机关还应主动收集和掌握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并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保障公众知情权。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修订)》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律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公开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不得进行按比例分期发放,开发商不能进行土地“分期付款”。

    为规范远期利率协议业务,完善市场避险功能,促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参与各方11月1日起即可开展远期利率协议业务。这项业务可以让投资者锁定从未来某一时刻开始的利率水准,从而有效管理短期利率风险,实现风险的转移和分散,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车辆识别代号管理现场审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优先发展以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为主的新能源车型,对新能源汽车实行生产准入和分类管理。  

第1页  共1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