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制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批准,全国法院审判人员将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换着2007款审判夏服。
从2004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法院对审判夏服改革的建议和意见,着手进行审判夏服的改革工作,先后委托多家服装科研单位制作出近20种不同面料、不同款式的法官夏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要求广泛征求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意见的基础上,先后三次听取审判夏服改革工作汇报,研究确定了样服的面料和款式。新式夏服在2000式夏服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改进,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式样既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精神风貌,又符合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质,有利于增强法院工作人员的司法效果;二是新式夏服采用的面料弹性好,透气性强,洗涤不易变形,适合于多种工作环境,穿着较为舒适;三是色彩搭配庄重、大方,专用标识更为明显,突出了人民法院履行职能的需要。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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