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吉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1月8日,该院召开了动员大会。 动员会上,由副院长周顺保同志宣布活动的目的,其中集中执行阶段为1月8日至1月30日。此次活动需要执行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是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案件;二是上级法院挂牌督办的案件;三是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四是被执行人采取外出打工、软拖硬抗等手段逃避执行案件。周顺保同志还指出,在集中执行过程中要做到“三个穷尽”,即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方法和手段。
最后,周顺保同志强调了在执行中应做到五点具体要求,一是强化工作纪律,齐心协力打好这次硬仗,促使执行工作良性发展;二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三是文明公正执法,力争使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保证安全,坚决杜绝执行事故的发生;五是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执行活动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提高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据悉,2013年该院该采取积极措施化解“执行难”,案件执结率达88%,执行标的到位率提升到76%,一是科学规范执行,优化执行力量配合。二是改进执行措施,力求执行实效。三是强化执行员主观能动性,创新执行。采取日常机动执行与节假日集中执行相结合、归口执行与交叉提级执行相配合、清理积案与执行新收案件相并重的方式,并依法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53人予以了司法拘留。四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强化执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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