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7-09-03 15:49:09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保密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本院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既使用便利,又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保密的要求。

    二、院里安排专人管理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院的档案,并开展利用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本院各审判庭诉讼文书材料的装卷,并负责做好归档工作。

    四、坚持对档案等材料勤查看、勤翻动,保持库房清洁、美观,案卷、文件存放有序,做到案件无泄密,无丢失,无虫蛀,无鼠咬,无霉变,做好防火和防窃工作。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归档、管理、借阅和保密制度,做到调档迅速,服务热情,为档案利用创造条件。

    六、严格执行借阅档案手续,本院干警借阅档案材料,一律要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同意,然后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其他外单位需借阅案件,须凭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本院指定地点查阅后及时归还,不得带离法院。

    七、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办好移、接交手续。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刘武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