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民告官”案件棘手 司法如何实现为民?

  发布时间:2013-03-12 14:48:03


    “民告官”,也就是行政审判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20多年了。客观讲,在我们的国情下,这是最棘手的案件。当然,我们也能看到,法院做了很多努力,挣脱了一些束缚,取得了一些突破,尽管面临的形势依然不甚乐观。

    笔者认为,造成行政审判举步维艰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环境和立法等外部原因,也有人民法院自身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力度等内部原因。主要是三方面:一是行政审判体制难以保证独立公正审判。二是有些地方行政审判队伍难当其任。三是的确有一些当事人出于对法律的误解,或对公权力机关的天然不信任等原因,从而不断缠讼。

    我也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似乎试图在自身框架下尽可能推进解决部分源头问题,尤其是在行政申诉领域。例如,建立行政案件申诉情况通报制度,要求各高院对照通报排名情况检查落实措施;开展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理顺人民法院内部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职能分工。

    但是,这些仍然只是“头疼治头、脚痛治脚”的举措,要根本解决行政审判的深层次问题,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改革行政审判体制。首先是应当探索解决制约行政审判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并为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法修改指明方向。特别是要考虑如何防止地方行政机关的干扰,避免法院受制于人。在这方面,可以考虑将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区划进行分离,为行政审判创造一个相对“干净”的环境。如果条件成熟,还可以趁行政诉讼法修改之际设置专门的行政法院,以此增强行政审判的公正独立性和专业性。唯此,法院方能在民与官的博弈中,更好地实现中立裁判与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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