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赠品有假,商家应否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0-04-01 15:48:26


    【案情】    

    张某在某某购物商场购买一DVD,并得到商场赠送的5盘光碟,价值420元。回家后发现光碟上字迹模糊等问题。后经鉴定,商家所赠光碟系非法音像制品。与商场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商场依法赔偿。对此,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分歧】

    购物赠品有假,商家应否承担责任?  

  第一种观点认为,张某购买家电,其光碟系赠品,赠品显然不在商场赔偿范围,对赠品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张某购买该商场的家电,光碟虽系赠品,实际上是附义务的或者说是有附加条件的,张某对所赠光碟虽未付款,但付款义务已经转移到赠与前提条件的商品山。所以商场应承担由此而带来的赔偿损失。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附送赠品是商家促销的常见手段。“买一赠一”中的赠与并不是无偿的,而是附义务的或者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或者义务就是受赠人购买价值更大的商品,而接受的赠品仍然是通过有价交换而取得,只不过消费者不必直接就该赠品承担付款的义务,付款义务已转移到赠与前提条件的商品买卖中了。商场“买一赠一”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要购买该商场的商品。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商场赠与张某光碟的前提条件是张某购买了商场的DVD,这明显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商场赔偿张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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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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