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9月16日一大早,吉水县人民法院门前响起阵阵鞭炮声,陈海兵与妻子领着孩子满脸笑容的来到该院送来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 2012年,年仅4岁的申请执行人陈昊在被执行人周名尧、曾德香夫妻开办的针织厂玩耍时,右手四个手指不幸被针织机切断,法院二审判决周名尧、曾德香夫妻赔偿陈昊27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万余元。该院立案执行后,先后两次远赴浙江省桐江市执行,并到各金融机构、房产局等可能查询到财产的机构进行查询不下二十次,最终执行到了赔偿款20万元并及时交到申请执行人陈昊父亲陈海兵手中。收到执行款款的陈海兵一家异常激动,故制作锦旗送给法院以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采取了三项措施力促执行:一是实行执行案件归口管理,建立执行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讲究执行艺术,强化执行措施,力求执行实效。三是争取支持,优化执行工作环境。加强与政法各家、金融、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将赖债者的个人信息输入社会征信系统,进行曝光,对其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依法打击抗拒执行的犯罪行为,形成对抗法者的高压态势,强力攻克执行难案。据悉,该院上半年执结案件290余件,执结到位标的额达840万元,执行案件的投诉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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